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能否诉请父母支付抚养费?

2020年07月17日21:03:43

律师回答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抚养费的权利。“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