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人身赔偿诉讼要提供哪些材料?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车辆的使用人与机动车所有人不一致时,可以起诉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吗?

2020年07月20日19:14:14

律师回答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赔偿诉讼,应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和被告住所地法院提供下列材料:(1)原告身份证明材料,例如户口簿、身份证等。原告为继承人的,提供受害人死亡证明,以及与受害人身份关系的证明材料;(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足以证明原被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3)赔偿费用证据材料,例如医疗机构出具的客观病史、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医药费单据、误工损失证明、交通费、住宿费、丧葬费等凭证。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