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工具和设施,应当为残疾人提供哪些无障碍服务?

2020年07月21日06:21:24

律师回答

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的要求。无障碍公共交通工具主要包括:(1)运行信息标示设施:用文字或图案标示交通工具的路线、班次、航班或机船名等信息。(2)人站播报设施:用语音播报,提示盲人入站车辆的路线、班次及到站名称等信息。(3)声音导引设施:用语音提示盲人车门的位置及开闭状态。(4)升降设备:可上下活动的机械式平台,可以负载轮椅进出交通工具。(5)站名播报或显示设施:用语音播报或文字显示,告知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盲人和聋人即将到达的站名、目的地等信息。(6)上下阶梯、轮椅停靠、固定设施、残疾人专用座位、扶手及防滑地板。有条件的公共停车场,应当为残疾人设置专用停车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就文化、体育、医疗、学校、交通等场所划定残疾人专用停车车位作出了专门规定。根据规定,残疾人专用停车位须用蓝底白图案标明,其设计的位置必须是车辆进出非常方便的地方,为了方便残疾人上下车,残疾人专用停车位所占的面积必须大于一般车位的面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