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住所是什么意思

2020年07月24日07:41:10

律师回答

公民的住所是指为使法律关系集中于一处而确定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地址,是公民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基地或中心场所。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经常居住地”应当理解为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地,并有长期居住目的的。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 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