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可以不要孩子,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夫妻必须要生育子女,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生育或者不生育的权利。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
在离婚时,可以不要孩子的抚养权,但是,依法当事人要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所以,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