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放弃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证明继承人放弃其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我国法律一方面保护公民的合法继承遗产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是放弃继承权应当要依法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根据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相关规定,公民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亲自到其所在地或者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而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申办的时候要提交以下的文件材料:包括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并且注意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还有本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证明,可以由其所在的单位街道办事处或者是村一或者是乡镇一级的政府来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想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