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一份遗嘱生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符合遗嘱生效的实质要件:1、遗嘱人须有遗嘱行为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第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第五、遗嘱内容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第二,符合遗嘱生效的形式要件:第一、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效力相对较高,但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第二、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第三、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代书人和见证人不能与继承有利害关系。第四、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第五、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所立,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鉴定。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