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1、夫妻一方如果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需要向人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会通知监狱方面,并将传票及离婚起诉书,送达至被监禁的犯罪分子所在监狱,由监狱方面转达相关法律文书。
夫妻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者其犯罪行为伤害夫妻感情,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失败后,视为双方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人民法院会在坚持离婚一方首次起诉,就判决准予离婚,并将婚内所涉子女抚养权、共同财产、债务等问题作出依法处理。
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界限,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有无和好等方面综合判断。
依据婚姻法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