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根据123号令规定:
第三十二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第三十二条
律师回答
根据123号令规定:
第三十二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