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一、轻微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二、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三、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四、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五、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以上各条件为或的关系。符合一项即可定性。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