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扣除标准

2020年07月19日14:19:11

律师回答

“企业要想办的好,广告费用少不了”这句顺口溜是不是很应景呢当下企业在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投入越来越大各种明星“带盐”、线上线下活动。那么问题也就来了这么大笔的费用广告费扣除标准你又了解多少接下来一起来了解有效广告费扣除标准吧。广告费扣除标准:1、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2、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3、上述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企业以及需要提升地位的新生成长型企业,经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企业在拓展市场特殊时期的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或适当提高扣除比例。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行业管理规定不得进行广告宣传的企业或产品,企业以公益宣传或公益广告的形式发生的费用,应视为业务宣传费,按规定的比例据实扣除。5、其他企业的广告费用扣除问题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取消了上述对部分行业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审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82号)规定,取消该审批事项后,纳税人发生的广告费用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应按照现行规定执行。特殊行业确需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七)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管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1〕89号)规定,特殊行业确实需要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的,须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取消该审批事项后,纳税人发生的广告费用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应按照现行规定执行。特殊行业确需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着重从以下方面做好管理工作:1.应对当年未能在税前扣除的广告支出建立台帐进行管理,跟踪其以后年度扣除情况。2.审核检查的重点是:(1)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是否已经实际支付,并取得相应发票;(2)已申报扣除的广告是否已通过一定媒体播发,是否将预支的以后年度广告费支出提前申报扣除;(3)纳税人是否严格区分广告费与其他费用的界限,特别是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的界限。(4)具有广告性质的礼品是否计入业务宣传费按规定比例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