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车期间交通补偿标准是多少

2020年07月11日00:46:27

律师回答

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一方承担交通费,但要以实际票据为准。当然当事人自愿承担的除外。

交通事故的赔偿,按照《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最高法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司法解释》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肇事者需要给予受害者因为交通事故产生的直接损失费用给予赔偿,因为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费用为事故的直接损失;

而因为车辆去修理,当事人不能使用自己车辆需要乘坐其他交通工具而产生的费用,这个就属于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损失的赔偿处理,以合理费用予以补偿为原则;

并非所有在期间的交通费,统统由肇事方来赔偿,具体的数额,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调或调解不成的,要求赔偿方应当提供相关的票据,由人民法院作出最终的判决。

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需赔偿对方因修车期间的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