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提取条件

2020年07月24日08:06:35

律师回答

深圳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二)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三)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四)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五)其他住房消费。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发生本规定第(一)、(四)项规定中的住房消费情形的,该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以相关收据、发票和税票等凭证(以下简称凭证)开具时间计算。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本规定第(二)、(三)、(五)项规定中的住房消费情形的,该住房消费情形应当发生在职工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后。

法律依据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