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2020年07月16日12:01:42

律师回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在女方孕期期间,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离婚手续和正常的离婚手续相同,包括有1、证明身份的身份证、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号码或结婚证、出生证。2、是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如短信记录、电子邮件聊天记录、悔过书、保证书。3、财产的信息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账号。其中,如果没有房产证的,可请律师调取房产档案。4、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证据,如收入证明等,各案不同具体需要因人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