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夫妻感情破裂如无和好可能,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及抚养费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