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2020年07月20日20:43:24

律师回答

一、独生子女奖励。以前已经领取过《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凭《独生子女光荣证》,每个月可以领取十块钱的奖金,一直到年满十八周岁。国家对待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不变,仍可继续领取。一年1200元,十八年算下来也有21600元。二、独身子女的托幼管理费、18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单位报销。三、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时候,可以获得每人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四、独生子女的父母在缴纳养老保险的时候优先。在农村安排宅基地的时候也优先照顾独生子女父母。五、有条件且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家庭,对于父母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第二胎的,由夫妻双方各自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奖励,并给予每人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法律依据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