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2020年07月08日21:42:00

律师回答

购房协议若不存在房地产分离出卖、产权未登记过户、产权主体有问题、侵犯优先购买权、单位违反规定购房、价格欺诈,显失公平、非法转让等合同无效的情形,则为有效合同。但合同订立后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同时《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购房协议是成立的,从买卖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时就已经成立,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购房协议从房屋产权进行转移登记时产生实质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四十四条《物权法》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