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土地证办理需要注意的事项有:1、土地和规划部门审批的新建房屋土地登记。2、买卖双方必须共同到。3、委托代办的则需要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5、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屋照片、原土地使用权证、公证书或者使用权人签字协议与街道证明。6、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屋照片、原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