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2020年07月23日10:59:22

律师回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本条,在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的条件下确定劳动报酬是有先后顺序的。即:1、双方协商;2、集体合同规定;3、同工同酬;4、国家规定。此条中的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成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此条中的国家规定的标准是指在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相关问题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