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近日,在吉林长春,一名男子冒充交警在道路上违章停车时被民警查个正着。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该男子曾多次冒充交警拦截大货车敲诈司机。7月3日,京哈线1033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就在民警维护事故现场时,发现道路的另一侧,有一台逆停车辆。长春交警支队治安巡逻队富峰中队民警于洪某介绍,当时他上前准备纠正,发现车内有一20多岁的男子,身穿警服,戴着二级警督警衔,这让他产生了怀疑。因为从普通警员成长为二级警督一般需要二十年左右,这不符合常理。民警使用警务终端调取车牌后,发现是套牌。车辆并非警车,还是套牌,这名男子引起了民警的怀疑。随后民警将其带回中队进行调查。经过对男子的工作证和警号的进一步核实,警方确认,这是一个假警察。经查,男子仙某1993年出生,其驾驶的车辆是套用其他车辆的号牌,车内有一系列假的警用装备。民警看到该男子齐全的假冒警用设备,联想到近日群众反映了多起假警察在路上截车收钱的事件,讯问过程中,男子初步承认了。随后,该男子被移交到辖区派出所。经审讯,仙某于去年8月购买了假冒警用装备,并在今年4月开始冒充交警在公路上拦截超载大货车、敲诈司机获利,已经作案20余起。目前,该男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根据法律规定,招摇撞骗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所谓招摇撞骗,即到处行骗,因而构成犯罪的行为,一般都具有连续性、多次性的特点。如果行为人只有一次这种行为的,原则上不宜以犯罪论处,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该假扮交警拦车收钱的犯罪嫌疑人可能构成招摇撞骗罪。那么招摇撞骗罪如何处罚呢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二、《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