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个人财产范围

2020年07月17日14:54:43

律师回答

一、婚姻法中规定的夫妻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审判实务中夫妻个人财产范围的界定婚姻法虽然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但该规定过于简单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最高人民法院虽然于2001年12月24日对2001年婚姻法作出新的司法解释,但仅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审判实务中,法官们对夫妻个人财产范围的理解各异,分歧较大,从而造成法律适用上的混乱。司法实践中的个人财产包括这些:(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