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京司函[2009]22号
北京市司格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注销北京市司格律师事务所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注销北京市司格律师事务所。请你所做好清算工作,将律师事务所公章、财务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交回北京市司法局保管。
发布文号: 京司函[2009]22号
北京市司格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注销北京市司格律师事务所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注销北京市司格律师事务所。请你所做好清算工作,将律师事务所公章、财务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交回北京市司法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