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0年07月25日03:48:14
发布部门: 安徽省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2006年8月18日亳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亳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全市公民的法律素质,确保我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顺利实施,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特作如下决议。一、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保障“十一五”规划纲要顺利实施、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组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所确定的各项任务。
二、深入开展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大力开展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公民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适应公民学习和运用法律的要求,积极开展与经济发展相关,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三、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继续做好全体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全市公务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执法必公正、违法受追究的观念,着力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确保国家法律正确实施。要教育青少年学习和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法律常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着力提高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的能力。要强化对城市社区和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创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市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组织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探索更加富有成效的方式方法,创新载体,力戒形式主义,力求形式与效果相统一, 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全市法治化管理水平。要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市活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文明执法,公正司法,不断提高依法治市水平。要在法治实践中不断改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工作生产生活之中。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组织都要把“五五”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全市各级人大要把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开展视察、检查、调查,以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确保本决议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