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律师回答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