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0年07月24日23:40:31
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二00一年七月三十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为了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适应新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在已经实施了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基础上,在全省公民中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省创造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法制环境,推动依法治省进程,确保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顺利实施。为此,特就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如下决议:
一、全面实施我省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要把深入学习和广泛宣宪法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公民宪法意识;努力开展与广大公民权利义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宣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公民需要熟悉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自觉性;宣传加强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公民牢牢掌握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法律武器。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全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同步发展。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等。各级领导干部要熟练地掌宪法知识,认真学习和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三、认真抓好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要深入学习、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水平。青少年要从小接受法制教育,掌握公民应当懂得的基本法律常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努力学习和掌握与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在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重视对农村乡镇、城市社区干部的法律培训和流动人口、特种行业从业人员以及城镇居民、农村村民、离退休人员、待业人员的法制教育。

四、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紧密结合起来。要立足于全省“十五”计划确定的宏伟目标,立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立足于推动依法治省进程,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地方依法治理工作,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突破口,逐步实现地方社会各项事务管理的法治化;积极开展各部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积极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整顿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按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在农村普遍推行民主选举、民主议事和以村务公开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在城市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和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各地、各部门和各行业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引导、规范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

五、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和组织。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各类学校,都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地区、各部门和各行业要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健全制度,注重实效。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每家每户。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使广大公民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

六、各级人大和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履行职责。要根据本决议和“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督促。注重发挥各级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坚持实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促进由人大选举和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和严格依法办事。要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报告,开展视察活动、调查研究和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本决议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