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关于建立林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储备库和林业科技推广专家库的通知

2020年07月13日21:15:27
发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科学技术司
发布文号: 科推字[2009]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国家林业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了充分掌握各地、各单位现有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状况,为今后特别是2010年的林业科技推广工作做好项目储备和专家储备,我司决定建立林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储备库和林业科技推广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林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储备库的入选条件
经系统研究并通过鉴定、验收认定、良种审(认)定所获得的科技成果,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社会环境、资源没有危害和不良影响,技术先进、成熟、适用,对林业生产建设水平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二、林业科技推广专家信息库的入选条件
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较丰富的林业实践经验,学风严谨、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满5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以上条件认真遴选项目和专家,分别填写《林业科技成果推广储备项目信息表》(见表1)和《林业科技推广专家信息表》(见表2),于2009年12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将推荐材料报送我司技术推广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tuiguangchu@126.com;相关表格可在国家林业局网www.forestry.gov.cn中科技研究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宋红竹  田亚玲
联系电话:010-84238706、84238788
国家林业局科学技术司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表1 :林业科技推广储备项目信息表
附表2 :林业科技推广专家信息表
//www.forestry.gov.cn/data/2009/uploadfile/2009-11-26-520426-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