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职工教育条例》的决定

2020年07月07日04:48:34
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职工教育条例》的决定
(2009年4月8日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9年5月27日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审议,决定废止《济南市职工教育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