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果洛藏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生产母畜条例》的决定

2020年07月12日22:46:44
发布部门: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文号:

(2005年4月24日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5年5月28日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


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废止《洛藏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生产母畜条例》。
本决定自青海省人才常委会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