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人厅发〔2005〕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现将《全国普法办关于举办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问题研究征文活动的通知》(普法办(2005)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动员组织工作。征文报送一般采取作者单独提交的形式;如征文是属于人事系统“五五”普法相关内容的,请报送全国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送交,同时将作为我们制定全国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参考。
联系人:徐素英 孔德美
电话:010-8421494384214945
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附:全国普法办关于举办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问题研究征文活动的通知
普法办(200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
认真分析研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公民法律素质和法制建设的客观形势,研究论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今后五年的发展规划,是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和深化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具有很强的全局性、前瞻性和指导性意义。2005年是“五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论证之年,为动员各种力量积极参与“五五”普法规划的研究制定,为法制宣传教育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为“五五”普法规划提供有力的理论和实践支持,使“五五”普法规划更符合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需要、更符合民主法制建设发展的需要,更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要,根据《2005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精神,全国普法办决定在全国举办“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问题研究征文”活动。
一、征文主题和参考选题
(一)征文主题: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问题研究。
(二)参考选题
1、法制宣传教育与构建和谐社会;
2、法制宣传教育如何适应社会发展;
3、“一五”到“四五”普法的成功经验及“五五”普法规划的创新;
4、“五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研究;
5、“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研究;
6、“五五”普法规划的重点对象研究;
7、“五五”普法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评估机制研究;
8、“五五”普法期间依法治理的目标要求研究;
9、“五五”普法期间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
10、“五五”普法期间依法治理“三大工程”的继承与创新;
11、“五五”普法期间大众传媒职责作用研究;
12、“五五”普法的保障措施;等等。
作者也可根据工作实际和自己的理论思考,自主选择确定论文题目,撰写文章。
二、征文要求
1、征文应紧扣主题,观点明确,思路清晰,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前瞻性。
2、征文应提出鲜明的论点,并详细阐述论点的理论与实践依据,做到有情况,有分析,论据充分。
3、征文内容不要求覆盖“五五”普法规划的各个方面,只对其中的一个问题作深入思考和理论阐释,谈深、谈透,切实做到言之有物,忌空话、套话。
4、征文应语言精炼,字数不超过3000字。
三、组织领导
1、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确保文章质量。
2、征文(一式两份)既可由各地、各部门统一组织送交司法部法制宣传司研究和综合指导处,也可由作者单独提交。
3、对报送的征文,将择优在《中国司法》杂志和《普法依法治理通讯》刊登,并适时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奖。
4、本次征文活动从2005年3月中旬开始,至2005年9月30日截止。
联系人:司法部法制宣传司研究和综合指导处
杨蔚莉宓世民
电话:(010)65205855(兼传真)65205816
Email:yuyangfe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