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11]2192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11〕54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杭州一轶演出经纪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米娜,于2011年12月10日到浙江省绍兴市演出。
此复。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11]2192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11〕54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杭州一轶演出经纪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米娜,于2011年12月10日到浙江省绍兴市演出。
此复。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