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日本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拍摄许可[2011]44号)

2020年07月16日00:54:08
发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布文号: 拍摄许可[2011]44号
东方旭文化传播(北京)中心:

你中心关于日本nhk电视台摄制组来华拍摄专题片涉及文物的函(东办字[2011]第01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11年5月拍摄北京故宫、天坛、景山、社稷坛(今为中山公园)、鼓楼、地坛有关外景镜头。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协商确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