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11]421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审批请[2011]3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星海演艺发展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teo jieling等一行3人、日本歌手中林芽依、马来西亚歌手teoh wen yi,于2011年5月11日至15日到广东省广州市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11]421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审批请[2011]3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星海演艺发展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teo jieling等一行3人、日本歌手中林芽依、马来西亚歌手teoh wen yi,于2011年5月11日至15日到广东省广州市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