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布文号: 文物保函[2011]376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郑韩故城东北角城墙遗址保护展示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11〕6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郑韩故城东北角城墙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方案》和你局意见。
二、该方案尚需进行以下必要修改和完善:
(一)进一步明确保护展示对象,将城墙内外的古城遗址纳入方案中统筹考虑。完善遗址现状评估,补充文物本体现状勘察、测绘和病害分析等方面内容。
(二)城墙本体保护措施应科学、合理、有效。补充植被整理、排水、防护林建设、化学保护剂加固等措施的设计依据和相关数据说明。在城墙本体上栽种植被固土护坡,不得对遗址造成新的破坏,建议进一步论证其可行性和可靠性,并考虑生态护坡袋等其他多种比选方案,实现城墙本体保护及景观环境塑造。
(三)细化城墙断面化学保护剂加固方案,补充试剂的成分和相关操作工艺说明。应选择城墙断面开展局部小范围试验,获得经验和科学检测数据,进一步完善技术措施,确保加固方案的科学性。
(四)结合遗址保护和展示需要,进一步论证瞭望台和登城栈道铺设的必要性,补充瞭望台选址依据和相关建筑设计方案。瞭望台方案应另行报批。
(五)故城文化林、历史长廊等应结合郑韩故城遗址的整体展示统筹考虑,不得干扰城墙遗址公园的文化内涵。展示方案应进一步明确具体展示内容、方式和展陈设计,增强可操作性。
三、请你局指导方案设计单位和专业考古研究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报我局备案。施工前应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对工程涉及范围进行全面考古调查、勘探,涉及的考古发掘项目应按程序申报考古发掘申请书。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监管,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四、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做好郑韩故城遗址日常保护与管理工作,根据《郑韩故城遗址保护规划》,有序开展遗址保护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作,统筹协调遗址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关系。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五日
发布文号: 文物保函[2011]376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郑韩故城东北角城墙遗址保护展示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11〕6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郑韩故城东北角城墙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方案》和你局意见。
二、该方案尚需进行以下必要修改和完善:
(一)进一步明确保护展示对象,将城墙内外的古城遗址纳入方案中统筹考虑。完善遗址现状评估,补充文物本体现状勘察、测绘和病害分析等方面内容。
(二)城墙本体保护措施应科学、合理、有效。补充植被整理、排水、防护林建设、化学保护剂加固等措施的设计依据和相关数据说明。在城墙本体上栽种植被固土护坡,不得对遗址造成新的破坏,建议进一步论证其可行性和可靠性,并考虑生态护坡袋等其他多种比选方案,实现城墙本体保护及景观环境塑造。
(三)细化城墙断面化学保护剂加固方案,补充试剂的成分和相关操作工艺说明。应选择城墙断面开展局部小范围试验,获得经验和科学检测数据,进一步完善技术措施,确保加固方案的科学性。
(四)结合遗址保护和展示需要,进一步论证瞭望台和登城栈道铺设的必要性,补充瞭望台选址依据和相关建筑设计方案。瞭望台方案应另行报批。
(五)故城文化林、历史长廊等应结合郑韩故城遗址的整体展示统筹考虑,不得干扰城墙遗址公园的文化内涵。展示方案应进一步明确具体展示内容、方式和展陈设计,增强可操作性。
三、请你局指导方案设计单位和专业考古研究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报我局备案。施工前应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对工程涉及范围进行全面考古调查、勘探,涉及的考古发掘项目应按程序申报考古发掘申请书。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监管,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四、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做好郑韩故城遗址日常保护与管理工作,根据《郑韩故城遗址保护规划》,有序开展遗址保护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作,统筹协调遗址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关系。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