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11]259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1]13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开思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李玟、潘玮柏,于2011年3月18日到北京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11]259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1]13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开思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李玟、潘玮柏,于2011年3月18日到北京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