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费翔到四川省演出的批复

2020年07月24日15:34:00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11]241号

四川省文化厅:

你厅川文[2011]2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沈阳新音乐文化演出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费翔,于2011年4月9日到四川省绵阳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