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博物馆章程参考文本”、“博物馆理事会组织规则”和“民办博物馆登记管理办法”课题申

2020年07月22日11:19:59
发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布文号: 办博函[2011]1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博物馆法规体系,推进博物馆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博物馆行业管理,根据《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文物办发〔2003〕63号)和《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文物办发〔2003〕86号),国家文物局将组织开展“博物馆章程参考文本”、“博物馆理事会组织规则”和“民办博物馆登记管理办法”课题申报工作。上述课题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的方式确定承担单位。为便于各单位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名称

(一)博物馆章程参考文本;

(二)博物馆理事会组织规则;

(三)民办博物馆登记管理办法。

二、课题经费

上述课题各补助经费10万元人民币,鼓励自筹。

三、受理机构(组织单位)

国家文物局科研课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课题办)负责受理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限

2011年3月20日上午9时-3月31日下午16时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及其他文博单位。恕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申报单位应当填写《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申请书》(请在“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平台”www.chst.cn上下载),并报送至课题办。申请书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课题办电子邮箱(ktb@sach.gov.cn);

(三)每个申报单位仅限申报上述课题中的一个项目。

六、确定程序

(一)由课题办组织专家召开立项评审会,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二)我局依据立项评审会结果,拟定承担单位名单,并在中国文物报、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平台(www.chst.cn)和国家文物局官方网站(www.sach.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三)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局、课题办与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七、其他事项

课题申请书相关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及附件均同时在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平台(www.chst.cn)和国家文物局官方网站(www.sach.gov.cn)上发布,申报单位可直接上网查询和下载。

八、课题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刚 李晨

联系电话:010-84642070 5988160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甲2号文博大厦1314室

邮编:100029

附件:1.“博物馆章程参考文本”课题申报指南

2.“博物馆理事会组织规则”课题申报指南

3.“民办博物馆登记管理办法”课题申报指南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附件1:

“博物馆章程参考文本”课题申报指南

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法规文书,博物馆章程是由博物馆权利机构制定的规定博物馆内部事务的根本性规章制度。《国际博物馆协会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博物馆应有书面和公开出版式的符合国家法律的章程,我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也分别规定了作为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博物馆应当制定章程。博物馆章程作为博物馆的治馆总纲领,在博物馆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当前文化体制改革、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的新形势下,规范和完善博物馆章程制度,对于推进博物馆体制机制创新,构建现代博物馆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博物馆的章程制度建设,规范各种类型博物馆的章程制定,促进完善博物馆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文物办发〔2003〕63号)和《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文物办发〔2003〕86号),国家文物局决定于2011年开展“博物馆章程参考文本”课题。为方便有关单位进行课题申报,制定本指南。

一、课题主要研究内容

组织有关专家系统研究国内、外博物馆法人治理与章程制定方面的有关法规、规范、做法、经验,编写研究报告,提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博物馆章程制度的对策与建议。同时结合我国博物馆行业发展实际情况,编写一份适合我国各种类型博物馆使用的博物馆章程参考文本。
二、考核指标

(一)博物馆章程制度研究报告(不少于5万字);

(二)博物馆章程参考文本(草案);

(三)研究参考资料汇编(不少于5万字)。

三、承担单位具备条件及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基础的文博单位、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的研究基础,不超过60岁。

四、经费预算

“博物馆章程参考文本”项目补助经费10万元,鼓励申报单位自筹经费予以配套。

五、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6个月。

附件2:

“博物馆理事会组织规则”课题申报指南

理事会是非营利组织权利机构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关于理事会制度的研究历来是国际非营利组织治理研究的一个重要主题。博物馆作为一个为社会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非营利永久机构,在其内部实行理事会制度是国际博物馆界的通行做法,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重要博物馆,普遍以理事会作为博物馆的最高权力机构。在我国,建立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已经成为了博物馆体制机制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物博发〔2010〕8号)明确要求公共博物馆纪念馆要逐步实行理事会决策、馆长负责的管理运行机制,国家文物局、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文物博发〔2010〕11号)则要求民办博物馆健全以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深入研究博物馆理事会制度的基本内涵,积极探索适应现阶段中国博物馆发展实际的理事会构成与运作模式,对于完善我国博物馆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博物馆体制机制创新,构建现代博物馆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为了进一步健全我国博物馆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各种类型博物馆逐步实行理事会决策机制,规范各种类型博物馆理事会的基本组织规则,促进博物馆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博物馆发展活力,根据《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文物办发〔2003〕63号)和《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文物办发〔2003〕86号),国家文物局决定于2011年开展“博物馆理事会组织规则” 课题。为方便有关单位进行课题申报,制定本指南。

一、课题主要研究内容

组织有关专家系统研究国内、外博物馆法人治理与理事会构成与运作方面的有关法规、规范、做法、经验,编写研究报告,提出在我国现阶段实行博物馆理事决策机制的有关对策与建议。同时结合我国博物馆行业发展实际情况,起草一部指导现阶段我国各种类型博物馆理事会构成与运作的《博物馆理事会组织规则》。

二、考核指标

(一)博物馆理事会制度研究报告(不少于5万字);

(二)博物馆理事会组织规则(草案);

(三)研究参考资料汇编(不少于5万字)。

三、承担单位具备条件及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基础的文博单位、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的研究基础,不超过60岁。

四、经费预算

“博物馆理事会制度研究”项目补助经费10万元,鼓励申报单位自筹经费予以配套。

五、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6个月。

附件3:

“民办博物馆登记管理办法”课题申报指南

民办博物馆是为了教育、研究、欣赏的目的,由社会力量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资产依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进入新世纪以来,文化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民办博物馆发展迅速。但是由于民办博物馆在我国还是一个新事物,尚处于探索阶段,还存在着一些制约了民办博物馆的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准入制度不完善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2010年1月,国家文物局、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文物博发〔2010〕11号),其中明确指出要由文物、民政部门制订民办博物馆登记管理办法,细化民办博物馆准入标准,完善审批程序,健全民办博物馆准入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七部门《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民办博物馆的登记管理制度,促进民办博物馆健康发展,根据《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文物办发〔2003〕63号)和《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文物办发〔2003〕86号),国家文物局决定于2011年开展“民办博物馆登记管理办法” 课题。为方便有关单位进行课题申报,制定本指南。
一、课题主要研究内容

组织有关专家系统研究国内、外民办博物馆登记管理方面的有关法规、规范、做法、经验,结合我国民办发展实际情况,编写民办博物馆登记管理制度研究报告。同时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博物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起草《民办博物馆登记管理办法(草案)》,并撰写《编制说明》对《办法(草案)》的编制背景、编制原则、主要制度设计思路等加以解释说明。

二、考核指标

(一)民办博物馆登记管理制度研究报告(不少于5万字);

(二)《民办博物馆登记管理办法(草案)》及编制说明;

(三)编制研究参考资料汇编(不少于5万字)。

三、承担单位具备条件及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基础的文博单位、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的研究基础,不超过60岁。

四、经费预算

“民办博物馆登记管理办法”项目补助经费10万元,鼓励申报单位自筹经费予以配套。

五、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