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10]15号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10]15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9]198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东亚演出有限公司邀请美国、意大利、澳大利亚、乌圭舞蹈家共12人,于2010年1月31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