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2170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8]38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演出公司邀请波兰葛培拉·克拉科文西斯爱乐乐团一行50人,于2008年12月15日至2009年1月20日到江苏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此复。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2170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8]38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演出公司邀请波兰葛培拉·克拉科文西斯爱乐乐团一行50人,于2008年12月15日至2009年1月20日到江苏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此复。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