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2154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8]60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爱乐乐团邀请奥地利艺术家鲁道夫·施特赖歇尔,于2008年12月2日至8日到北京与该团合作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2154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8]60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爱乐乐团邀请奥地利艺术家鲁道夫·施特赖歇尔,于2008年12月2日至8日到北京与该团合作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