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超级少年”演唱组合到南京演出的批复

2020年07月23日02:51:05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2096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8]37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南京大唐亚太国际演出交流有限公司邀请韩国“超级少年”(Super Junior)演唱组合一行13人(其中1人为加拿大籍),于2009年1月17日至18日到南京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此复。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