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2066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8]156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文大演出中心邀请法国巴黎男童合唱团一行32人,于2008年12月4日到上海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此复。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2066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8]156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文大演出中心邀请法国巴黎男童合唱团一行32人,于2008年12月4日到上海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此复。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