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941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8]52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世纪演出公司邀请韩国白玄顺舞蹈团和朴再姬舞蹈团一行73人,于2008年12月18日至24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此复。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941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8]52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世纪演出公司邀请韩国白玄顺舞蹈团和朴再姬舞蹈团一行73人,于2008年12月18日至24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此复。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