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940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8]52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世纪演出公司邀请美国达拉斯神州合唱团一行39人,于2008年11月7日至11日来华,并于11月9日到北京与中国广播艺术团合作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此复。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940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8]52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世纪演出公司邀请美国达拉斯神州合唱团一行39人,于2008年11月7日至11日来华,并于11月9日到北京与中国广播艺术团合作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此复。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