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江苏省文化厅
发布文号:
各市文化局(文广新局),省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43号)精神,省文化厅将于2008年11至12月开展第二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与条件
已列入省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且符合下列标准:
1.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2.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3.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二、申报程序
在尊重项目所属地区和单位意愿的基础上,由省辖市文化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进行筛选、论证,提出符合申报标准的项目,经省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省文化厅。
省直属单位推荐的项目,应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直接提交省文化厅。
三、申报材料
各地、各单位申报项目,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文件
1.省辖市文化行政部门出具的申报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报告,包括对申报项目的数量、项目名称、项目类别、项目保护单位,以及申报理由等作简要说明;
2.省辖市人民政府对申报省级项目的意见;
3.省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文件。
(二)项目资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1),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等;
2.反映项目重要价值的代表性图片、实物照片;
3.反映项目基本内容的音像申报片;
4.涉及有关申报主体、申报资料使用等权限的授权证明等。
四、工作要求
1.各级文化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论证,好中选优,切实做好申报工作。要真实反映申报项目当前的生存状况和保护工作情况;要密切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科学的保护计划。
2.各级文化部门要遵循《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从有利于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高度,科学落实申报项目的保护单位。
3.省辖市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确保项目申报书反映的内容真实、完整,表述准确、简要。
4.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文化厅的要求(附件2)上报项目申报材料。申请文件要以书面文本的方式报送1份;项目资料要以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各报送2份;申请文件和项目资料两个部分,要以A4纸张大小,分别装订成册。
各地、各单位申报材料要于2008年12月31日前报送到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号,邮编:210029)。
项目申报书可在江苏省文化厅网站的信息公告栏内下载(www.jscnt.gov.cn)。
联系人:杨树发
电 话:025-87798880、87798890二00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1: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
//www.jscnt.gov.cn/jswht/UploadFile/File/20081027142307896.doc
附件2: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材料制作要求
一、材料报送
形式: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文件"和"项目资料"两个部分(详见本《通知》正文),要求A4纸张大小,分别装订成册报送;"申请文件"为每个省辖市装订一册,"项目资料"为每个申报项目装订一册(装订顺序为申报书、照片、授权书、其他材料)。音像申报片、申报书及照片等电子版光盘可直接附在项目资料册的内页纸质封袋内。
数量:申请文件报送1份,即书面文本1册;项目资料报送2份,即各项目报送书面文本2册,每册内装电子文本(含电子版申报书、电子版照片光盘)、音像申报片各1份。
二、项目申报书
格式:以省文化厅制作的电子版本格式为准,页面A4大小、Word格式;表内填写内容的字体为仿宋、小4号,行间距22磅。
内容:总体要求完整、真实,表述简明、准确。其他要求:
1."分布区域、相关单位或个人":指申报项目分布地,当前仍在传承该项遗产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分别列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要求文字简练,叙述清楚,准确无误。篇幅500-600字。
3."所在地的地理环境":指遗产所在地地理位置,以及与遗产生长关系密切的自然地理和人文社会环境。
3."传承谱系":清晰表达传承脉络。自当代主要传承人上溯3-5代即可,再往上可作综合说明,不必详细列出谱系。
4."当前主要传承人":分别列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单位、职业、从艺小传等。
5."已采取的保护措施":指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社会组织等相关单位,近5年来为保护该遗产所作出的努力,包括已制定、采取、应用的法律法规、政策、各种保护措施和实施方案等。
6."五年保护计划":指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保护单位等为保护该遗产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内容要具体,包括任务时间、主要措施、经费保障、预期目标等。要重视计划的可行性。
7."备注":可详列申报材料清单,也可填写申报书未列入的其他重要申报内容。
三、照片
反映申报项目重要特征与价值的代表性照片5-10张,印制10?即笮。?粘贴在A4纸张上(附文字说明、摄影者或版权所有者的姓名)与申报书等一同装订。
电子版照片500万像素以上,文字说明为word文档。
三、音像申报片
片长10分钟以内,DVD格式。配普通话解说词、汉文字幕。要求画面清晰、镜头适中、色彩纯正、视频流畅、音量饱和。
内容:概括说明申报项目的显著特征,及其社会和自然环境。详细阐释申报项目对相关区域和中华民族文化所具有的重要价值,以及申报理由。简明扼要地说明申报项目的生存现状和保护计划。
四、授权证明材料
1.相关群体、单位或个人同意申报该项目的书面授权证明;
2.申报单位应出具一份同意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和推广工作的授权书。
3.知识产权所有者出具的同意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和推广工作的授权书 。
发布文号:
各市文化局(文广新局),省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43号)精神,省文化厅将于2008年11至12月开展第二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与条件
已列入省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且符合下列标准:
1.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2.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3.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二、申报程序
在尊重项目所属地区和单位意愿的基础上,由省辖市文化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进行筛选、论证,提出符合申报标准的项目,经省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省文化厅。
省直属单位推荐的项目,应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直接提交省文化厅。
三、申报材料
各地、各单位申报项目,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文件
1.省辖市文化行政部门出具的申报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报告,包括对申报项目的数量、项目名称、项目类别、项目保护单位,以及申报理由等作简要说明;
2.省辖市人民政府对申报省级项目的意见;
3.省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文件。
(二)项目资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1),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等;
2.反映项目重要价值的代表性图片、实物照片;
3.反映项目基本内容的音像申报片;
4.涉及有关申报主体、申报资料使用等权限的授权证明等。
四、工作要求
1.各级文化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论证,好中选优,切实做好申报工作。要真实反映申报项目当前的生存状况和保护工作情况;要密切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科学的保护计划。
2.各级文化部门要遵循《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从有利于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高度,科学落实申报项目的保护单位。
3.省辖市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确保项目申报书反映的内容真实、完整,表述准确、简要。
4.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文化厅的要求(附件2)上报项目申报材料。申请文件要以书面文本的方式报送1份;项目资料要以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各报送2份;申请文件和项目资料两个部分,要以A4纸张大小,分别装订成册。
各地、各单位申报材料要于2008年12月31日前报送到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号,邮编:210029)。
项目申报书可在江苏省文化厅网站的信息公告栏内下载(www.jscnt.gov.cn)。
联系人:杨树发
电 话:025-87798880、87798890二00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1: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
//www.jscnt.gov.cn/jswht/UploadFile/File/20081027142307896.doc
附件2: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材料制作要求
一、材料报送
形式: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文件"和"项目资料"两个部分(详见本《通知》正文),要求A4纸张大小,分别装订成册报送;"申请文件"为每个省辖市装订一册,"项目资料"为每个申报项目装订一册(装订顺序为申报书、照片、授权书、其他材料)。音像申报片、申报书及照片等电子版光盘可直接附在项目资料册的内页纸质封袋内。
数量:申请文件报送1份,即书面文本1册;项目资料报送2份,即各项目报送书面文本2册,每册内装电子文本(含电子版申报书、电子版照片光盘)、音像申报片各1份。
二、项目申报书
格式:以省文化厅制作的电子版本格式为准,页面A4大小、Word格式;表内填写内容的字体为仿宋、小4号,行间距22磅。
内容:总体要求完整、真实,表述简明、准确。其他要求:
1."分布区域、相关单位或个人":指申报项目分布地,当前仍在传承该项遗产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分别列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要求文字简练,叙述清楚,准确无误。篇幅500-600字。
3."所在地的地理环境":指遗产所在地地理位置,以及与遗产生长关系密切的自然地理和人文社会环境。
3."传承谱系":清晰表达传承脉络。自当代主要传承人上溯3-5代即可,再往上可作综合说明,不必详细列出谱系。
4."当前主要传承人":分别列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单位、职业、从艺小传等。
5."已采取的保护措施":指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社会组织等相关单位,近5年来为保护该遗产所作出的努力,包括已制定、采取、应用的法律法规、政策、各种保护措施和实施方案等。
6."五年保护计划":指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保护单位等为保护该遗产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内容要具体,包括任务时间、主要措施、经费保障、预期目标等。要重视计划的可行性。
7."备注":可详列申报材料清单,也可填写申报书未列入的其他重要申报内容。
三、照片
反映申报项目重要特征与价值的代表性照片5-10张,印制10?即笮。?粘贴在A4纸张上(附文字说明、摄影者或版权所有者的姓名)与申报书等一同装订。
电子版照片500万像素以上,文字说明为word文档。
三、音像申报片
片长10分钟以内,DVD格式。配普通话解说词、汉文字幕。要求画面清晰、镜头适中、色彩纯正、视频流畅、音量饱和。
内容:概括说明申报项目的显著特征,及其社会和自然环境。详细阐释申报项目对相关区域和中华民族文化所具有的重要价值,以及申报理由。简明扼要地说明申报项目的生存现状和保护计划。
四、授权证明材料
1.相关群体、单位或个人同意申报该项目的书面授权证明;
2.申报单位应出具一份同意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和推广工作的授权书。
3.知识产权所有者出具的同意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和推广工作的授权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