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836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8]517、51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云汉文化交流有限公司邀请英国不速之客剧院艺术家一行8人、新国际交往剧院艺术家一行9人,于2008年11月1日至12月8日来华,期间分别于11月18日至23日和11月25日至30日到北京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836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8]517、51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云汉文化交流有限公司邀请英国不速之客剧院艺术家一行8人、新国际交往剧院艺术家一行9人,于2008年11月1日至12月8日来华,期间分别于11月18日至23日和11月25日至30日到北京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