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847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8]145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美琪演出经纪有限公司与上海新雨后文化体育信息有限公司邀请日本飞行船剧团一行25人,于2008年12月11日至17日到上海演出音乐剧《小飞侠彼得潘》。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此复。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847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8]145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美琪演出经纪有限公司与上海新雨后文化体育信息有限公司邀请日本飞行船剧团一行25人,于2008年12月11日至17日到上海演出音乐剧《小飞侠彼得潘》。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此复。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