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842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8]149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大剧院邀请日本小提琴家诹访内晶子,于2008年11月21日至23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842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8]149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大剧院邀请日本小提琴家诹访内晶子,于2008年11月21日至23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