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阿根廷探戈之火舞蹈团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2020年07月20日04:57:05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701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8]134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东方艺术中心管理有限公司邀请阿根廷探戈之火舞蹈团一行20人,于2008年12月15日至2009年1月12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此复。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