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24日14:35:57
发布部门: 中共南京市委、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宁委发[2008]32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和市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08年9月22日
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总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地区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意见》(中办发(2004)24号)和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完成我市作为全国第二批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城市各项改革任务,加快推进南京日报报业集团等10家单位的改革试点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江苏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苏发(2006)3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总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宣传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文化艺术自身发展规律,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试点工作为抓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务求突破、务求实效,逐步建立起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点和规律的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形成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文化发展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全面推进文化南京、和谐南京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坚持“一面旗帜、一条道路、一个理论体系”,始终坚持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把握改革发展的主导权,不断巩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不断推动文化创新;坚持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成果,吸收和借鉴世界有益文化成果;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2.坚持把科学发展作为改革的目标和检验成败的标准。深刻理解、全面把握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坚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两手抓”、“两加强”,坚持把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发展这个主题,坚持用改革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创新发展体制,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步伐,坚决冲破妨碍文化发展的思想观念、坚决改变束缚文化发展的做法和规定、坚决革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弊端;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多种形式的探索和试验。
3.坚持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的创新。切实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理清政府、文化事业和文化企业之间的关系,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实现主要以行政手段为主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等手段管理的转变。坚持把培育合格市场主体作为改革的重中之重,通过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新闻媒体集团参与市场竞争、鼓励和引导民营文化企业等途径,培育一批具有市场主体地位的文化企业,激发文化产业发展的微观活力。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相协调,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相符合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形成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不断巩固、扩大的良好局面。
4.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借鉴全国和全省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坚持分类指导、以点带面,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充分认识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对文化领域不同行业和单位进行科学分类;围绕培育合格文化市场主体,努力在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壮大骨干文化企业上取得新的进展;围绕改善服务、增强活力,努力在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上取得新的进展;围绕完善投入保障、创新运行机制,努力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上取得新的进展;推动新闻单位的改革创新,管好宣传,搞活经营;积极落实财政税收、社会保障、投融资等配套政策,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文化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新型文化管理体制,推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形成职责明确、运转有序、统一高效的宏观管理体系。
1.加强和改善党委部门对宣传文化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党管导向、管原则,管体制、管政策,管班子、管队伍,牢牢掌握对国有文化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资产配置的控制权、宣传内容的终审权,确保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宣传部门协调指导、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文化体制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转变政府文化管理职能。深化宏观管理体制和政府文化管理机构改革,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理顺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实行政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管理文化单位为主向管理文化市场为主转变,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现有的市文化(文物)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合并,设立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加挂文物局和版权局牌子,统一履行原文化(文物)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版权)局等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各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与文化体制改革配套的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和财税政策,建立科学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机制,构建文化市场管理信息网络体系。
3.建立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坚持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相结合,加强对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根据财政部等《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通知》(财教(2007)213号)精神,市财政局要切实履行对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管职责,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按照部门职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文化资产实施具体管理。按照国有资产规范管理要求,对有条件的国有文化企业和媒体集团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使之成为产权明晰、职责明确的法人实体。出台《南京市国有文化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南京市市属媒体集团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每年对国有文化资产和企业业绩进行绩效考核,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
(二)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
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投入力度,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各相关部门参与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政府兴办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科技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和社科机构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以满足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和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激发活力、改善服务手段为重点,深化内部机制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社会效益。
1.深化文化事业单位管理机制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整合公益性文化事业资源,优化文化事业布局结构。推进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养老、医疗等保险制度的改革,通过全员聘用、岗位工资、业绩考核、项目负责等办法,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全面推行以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的用人制度改革,推进用人机制的转换。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打破地域、身份界限,面向全国招聘和吸纳优秀人才。切实规范文化事业单位的经营行为,确保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政策、经营收入用于事业发展。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要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公示制度,坚持定点服务与流动服务相结合,推动服务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2.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按照结构合理、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要求,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重点公共文化工程建设,调整资源配置,优先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项目。抓紧制定支持和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办法,确保政府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逐年增长,逐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的投入,完善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社区和村镇为基础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布局。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集成、综合、联网”的原则,整合农村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共建共用,提高效益。加强文物保护,扶持地方特色优秀传统文化。
3.探索文化设施“国有民营”的新路子。在确保公益性文化场馆性质、功能不变,确保一定数量的公益文化活动基础上,按照“国有资产、市场运作、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探索公共文化设施“国有民营”的新路子。对政府兴建的影剧院、体育场馆等文化设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通过产权交易、共同投资、联合开发等途径,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探索实行委托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实现文化设施物业管理的社会化、产业化。
(三)推进新闻单位体制机制创新
新闻单位所属的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要在确保党和人民喉舌的性质不能变,党管媒体不能变,党管干部不能变,正确的舆论导向不能变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资产关系,完善管理体制,深化干部人事、薪酬分配等制度改革。媒体集团资产按照委托管理的模式运营,积极探索实行政事分开、宣传与经营分开等微观管理模式,调动各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发展的积极性,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断扩大主流媒体的社会影响,提高市场竞争力。 南京日报报业集团要着力理顺体制、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强化管理,在巩固党报党刊舆论主导地位的基础上,确立各报刊独立事业或企业法人地位。党报、党刊要实行采编与经营分开,重点抓好发行体制改革,加强市场运作和营销,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大力发展都市报系列、拓展财经报系列、整合文化教育报系列、开发数字报业、开展报网互动,打造投融资平台,进行资本运作,提高产业集中度,做大做强报业集团,实现传统媒体向现代媒体转变。
南京广电集团要以强化宣传主业为龙头,形成宣传事业与经营产业两翼齐飞的良好态势;以整合与开发资源为抓手,形成“围绕主业、多元开拓”的发展模式,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电台、电视台要重点抓好制播分离,将影视剧、娱乐、体育等节目制作部分分离出来,组建面向市场的节目制作公司,不断提高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专业化水平。要大力开发新媒体产业,扩大数字电视和移动电视的市场占有率,开发数字电视内容产业,拓宽新媒体业务领域,做大做强广电集团。 新闻单位在推进宣传与经营相对分开过程中,要防止社会资本通过广告、发行等经营活动直接或变相地介入宣传编辑业务,禁止宣传编辑业务与经营效益直接挂钩,禁止采、编、播等部门与经营人员混岗。
(四)推动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市属文艺院团和南京出版社要按照中央及省委文件精神,逐步完成从事业体制向企业体制的转换,以 2006年12月底为“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改革时限,核定编制和岗位人员。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打造有活力、有实力、有竞争力,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国有和国家控股的文化企业。
1.深化出版单位改革。根据中发(2005)14 号、国发(2005)10号文件精神,启动南京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在“十一五”期间将南京出版社转制为企业,在确保正确导向的前提下,深化体制改革,理顺管理机制,调整产品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发展新兴业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打造成富有活力的新型出版企业。
2.加快文艺院团改革。按照中发(2005)14 号文件精神,遵循市场规律和艺术规律,着眼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多出效益,对文艺院团实行体制改革。市属6剧团按照转企改制的要求,大胆探索、有序推进。要按照“一团一策”的原则,成熟一个转制一个,逐步完成从事业体制向企业体制过渡。在保证财政投入不变的前提下,改革财政拨款方式,变按编制拨款为按项目拨款,改养人为养事业。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改革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建立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特种保险等保障体系,使剧团成为充满活力的新型市场主体。鼓励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文艺院团的改革,促进企业与院团的联合。
(五)推进国有文化企业多种经营体制改革
1.积极推进以市影剧公司为试点单位的放映、演出、美术、文化等国有文化企业改革。依据国发(2005)10号文件精神,参照宁政办发(2003)72号文件开展国有文化企业改革。积极探索市影剧公司在坚持国有资本控股基础上吸引多种社会力量参与的股份制改造,转变企业运行机制,使市影剧公司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真正成为市场主体。
2.对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实行分类指导。资源优势突出的且经营状况好的企业,要通过股份制改造组建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管理。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防止搞“翻牌公司”,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资源优势不明显但有互补性的企业,要实施资源整合,通过转制进行企业内部改革。已经没有资源优势甚至经营陷入困境、难以为继的企业,要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实施破产。建立国有企业经营责任制,具备条件的可实行资产授权经营,盘活国有资产,确保保值增值。
3.鼓励、支持、引导民营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许可的经营范围。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明确外资进入范围,完善管理办法,促进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按照中央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文化领域的市场准入,加强对引进资质、产品、资金、人员和技术等的监管。
(六)推进文化综合执法改革
1.设立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原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有关政策法规,打破条块分割,减少流通环节,加快市场整合,努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2.组建市文化综合执法机构。按照中办发(2004)24号文件精神,对现有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等有关行政执法队伍进行调整归并,组建市文化综合执法机构,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副局级事业单位,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名义对属地文化市场实施综合执法。进一步强化文化市场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形成全市统一高效的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廉洁公正、作风优良、素质过硬、执法严谨的工作队伍。区县在现有文化局、广电局基础上,设立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统一履行原文化局、广电局的管理职能。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名义对属地文化市场实施综合执法。
3.加快推进文化市场建设。完善文化市场结构,发展和壮大书报刊、文艺演出、电影放映、影视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艺术品、文化娱乐、文博旅游等文化市场;大力发展文化资本、产权、管理、技术、人才等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建立健全文化行业协会,大力培育文化中介机构,规范文化经纪、文化代理、文化仲裁行为,强化行业自律。建立健全符合文化产业发展规律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逐步形成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平台。
4.加强版权保护。加强版权保护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和执法力量,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加大对原创文化作品的版权保护,坚决打击盗版侵权行为和各种非法出版活动。建立行业自律保护版权机制,在文化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版权管理制度,鼓励民间力量参与版权维护,提高版权管理和维权水平。
(七)创新文化投融资管理体制
推进文化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政府投入,改进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以项目投入为手段,以激发活力为目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公共文化产品实行政府招标、集中采购,重大文化设施项目实行代建制。继续对重大节庆活动、大型公益性展览和社科研究课题等实行公开招标。完善竞争机制,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捐赠和赞助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投资文化产业,形成多元投入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和政策导向作用,以资本和业务为纽带,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整合文化资源,提高文化产业集中度。规划建设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园和基地,培育一批龙头文化企业,形成一批文化发展品牌。根据文化企业特点,研究制定著作权、文化品牌等无形资产的评估和质押办法,鼓励担保公司服务于文化企业,引导银行和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的贷款支持。积极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中小文化企业进入创业板。鼓励和引导大型国有企业进入文化产业,培育文化产业战略投资者,提高国有资本在文化领域的控制力、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1.加强组织建设,落实领导机制。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组织机构,负责指导和实施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各试点单位要成立相应的试点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协调指导本单位的改革试点工作。各区县相应成立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统一部署推进本区域文化体制改革工作。
2.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推进措施。首先,建立调研制度。加强对改革试点单位的调研,及时掌握试点单位的工作情况,认真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加强指导督查。其次,建立督导制度。定期召开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文化体制改革的工作进展汇报,协调指导全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解决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出台重大改革措施。第三,建立汇报制度。各试点单位要及时汇报改革工作。对改革过程中的情况,取得的经验、出现的问题,以及重大决策等,都要及时汇报,重大决策必须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实施,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3.加强学习宣传,增强思想保障。组织宣传文化系统干部特别是试点单位的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江苏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央精神,进一步明确改革的方针政策、目标任务和工作思路,进一步增强改革的自觉性、坚定性和主动性,切实打牢深入推进改革的思想基础。
4.加强分类指导,明确目标责任。根据全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总体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市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牵头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总体方案》,制定南京市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机构改革方案和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实施方案;市文化局负责制定南京市歌舞团、南京市越剧团、南京市京剧团、南京市民乐团、南京市杂技团、南京市话剧团和南京市影剧公司等 7家试点单位的改革方案。南京日报报业集团、南京广电集团、南京出版社起草本部门改革方案。以上各单位改革方案须经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南京日报报业集团、南京广电集团改革方案须经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5.加强法规建设,完善政策配套。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扶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根据国办发(2003)105 号文件要求,结合南京实际,完善改革配套政策,使文化体制改革与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等改革相衔接,与国家的法律法规体制相衔接,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建立健全有关制度,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6.加强思想工作,维护和谐大局。充分估计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落实好改革中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依法维护好群众的基本利益,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让广大群众真正理解改革、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确保队伍稳定、单位稳定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