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599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8]125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文大演出中心邀请俄罗斯巴什基尔国立歌剧芭蕾舞剧院一行73人,于2008年12月15日至2009年1月15日到上海等地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九月九日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599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8]125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文大演出中心邀请俄罗斯巴什基尔国立歌剧芭蕾舞剧院一行73人,于2008年12月15日至2009年1月15日到上海等地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九月九日